《问题出在外包清洁工作》 李宁国
相信政府应该没有忘记,当初为何强制施行清洁工人外包政策。我依稀记得那是跟所谓提高生产力有关。在这之前,小贩中心的碗碟都是由摊主们自行回收清洗,因为各人只收回属于自己的碗碟,因此,有些碗碟离开自己的摊位太远,无法及时处理,导致对其他摊贩和食客造成一些不便。施行外包清洁工的政策,原意是让清理桌面的工作更有效率,也还记得传媒曾经报道外包公司如何训练清洁工人的新闻,以说明外包清洁工作的正确性。
由于近年来食客对小贩中心桌椅肮脏没人及时清理,摊主和食客多次投诉,甚至邀请电视台做实地采访,他们原本是想反映外包公司收取摊主们的钱后,却无法有效的履行职责,提供足够的工人。原本是针对外包公司的投诉,却万万没想到会演变成食客没有公德心,不为他人着想,不自己归还用过的碗碟?当初投诉...的焦点被严重模糊了。发生没有足够清洁工人的投诉,是在政府发布收紧外劳之前,所以,不要再尝试混淆视听,说是无法聘用足够人手。可惜,近日政府的措施,正好被一些剥削劳工,谋取暴利的无良中介作为藉口。
首先,问题出在外包公司身上。相信没有一个摊主因为拖欠清洁费用,而让外包公司出现财政困难,以致无法聘请足够的工人。那是过去的恶性竞争,依靠大量廉价外劳,把清洁工的薪金压低。我曾经向多个小贩中心和食阁的清洁工人做过口头询问,他们几乎都是一脸无奈地告诉我,她们每个月只领取介于750到950元的薪水,很多是工作两个星期,才有一天的休息,没有任何福利,没有花红,而且如果生病了没工作,就没有当天的薪水。依照新加坡每周工作44小时的雇佣法令计算,这些清洁工人每月的基本月薪,是低于她们说的数目,因为她们的超时工作,都包括在月薪内。
我记得很清楚,1999年在日资企业当技术员工,工厂的清洁工是公司直接聘请,她们的月薪当时是850到950元之间,跟所有工人一样,每周工作44小时,须要超时工作还有加班费,也享有病假、事假、常年加薪,完全受到法令的保护。想一想,1999年离开现在已经是13年了,一般工人就算在经济不景气冻结加薪,那么多年也不至于减薪。但是政府施行外包政策之后,这些社会最底层的员工,就受到外包公司的不平等条约的剥削,而过去,政府似乎在默许、纵容这些中介公司。我不明白的是,像新加坡这样的第一世界国家,那么多年来竟然对这些清洁工人的劳工福利听而不闻,视而不见?
最近有一家餐馆连锁店向媒体诉苦,他公司以3000元都无法聘用一个清洁工人。还有人大言不惭地说新加坡人挑工作,不爱从事清洁行业。我也记得很清楚,过去20多年来,政府不时都推出一些进修计划,让员工提升自己的技能,以便能找到待遇更好的工作。所以,除了一些退休多年的老人家,或者其他因素无法受聘于一般公司企业,请问,有谁会想从事这样一份薪水低于劳力付出的行业?
我也向不同小贩中心的摊主询问,他们每个月的碗碟清理费,是介于300多到400元。负责管理小贩的部门是否有规定他们所须要聘请的清洁工的数目?是否有法律处罚无法提供足够工人的承包商?一再处罚仍无法改善服务,是否有权更换承包商?这些外包公司是否是受政府部门定期的管理、约束和审核?在合约到期时是否有透明的制度,让其他公司参与竞标?是否有黑箱操作,垄断承包,谋取暴利?
我多年来已经培养了用餐后,整理好残羹,用纸巾清理桌面,再把所有碗盘整齐地叠在一起的习惯,以方便清洁工人到来收拾。我无法认同某些不经常在小贩中心用餐的人,把焦点模糊,把问题症结掩盖,所以,我个人反对目前这项运动。希望政府重视清洁工人的劳工福利,立法给予合理的待遇。如何对待弱势群体以及低微职位的国人,就能体现一个国家政府的素质。
最佳最简单的是回归最原始的方法,由小贩管委会自己聘请清洁工人,成本不止肯定能降低,工人获得合理的薪酬,效率肯定会有所提升。别说外包政策是成功的,如果真是如此,就不会出现那么多问题,所谓的生产力的提升到底去了哪里?